1.我国已具备设立居住权的理论基础。“居住权”一词在我国法学界并不陌生,对该制度的研究与探讨从未停止过。我国《物权法》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用益物权体系,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的内容之一,顺应物权法发展方向,必定会纳入到我国物权法领域中。此外,在最近的一次《物权法(草案)》中出现过居住权制度,虽然没有在最终实施的《物权法》中存留下来,但是表明该项制度已经得到法学界极大的关注。
94.走线时要想好空调位,将电源尽量移近空调,免得装空调时看到一截电源线,留下一丝遗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