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江晚报·小时新闻首席记者肖菁通讯员尚法
医院,医院多次建议手术治疗,但丁某和其家属拒绝检查、拒绝手术,医生说不要乱吃东西,家属坚持喂食。后来丁某病情加重,家属放弃进一步抢救,丁某最终死亡。医院。
这是杭州上城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医患纠纷。
医院21家,医院就有5家,所以相对来说,在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上,上城法院也积累了大量经验。
今天(4月20日)上午,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近年来上城区医疗纠纷审判工作情况,发布《医疗纠纷处理指南》和《医患调处七字歌》,结合医院如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提出科学建议。
本文开头的那起纠纷,上城法院先后委托杭州市医学会、浙江省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。鉴定结论认为,医方在手术中虽采取胃肠减压、加强药物抗感染等措施,但未能实施更积极有效的措施,也未将穿孔的情况告知患者家属,存在过错,与患者穿孔后腹腔感染有关。同时,患者及患者家属存在不遵医嘱、不配合诊疗的情况。因此,患者的死亡与自身疾病发生发展及患者、患者家属不配合诊疗有关,但与医方存在的过错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,医院应承担次要责任。后该案经法院审理,医院应承担35%的赔偿责任。
医疗纠纷化解的上城特色:快审快结、调撤率高、审判效果好
上城法院成立了医疗纠纷审判小组,选任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,对医疗纠纷类案件进行专业化审判。联合区卫生健康局,引入医学专家作为医疗特约调解员,打造医患联调工作室,推动建立医疗纠纷专业化、多层级调解模式,建立起多方参与、层层推进、高效化解的医患纠纷解决体系,形成了医疗纠纷案件快审快结、调撤率高、审判效果好三大特点。
年以来,上城法院共审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件,其中调解、撤诉件,判决55件,调撤率71.93%,高于一般民事案件调撤率;发布杭州地区首份《医疗纠纷类案件审理情况调研报告》白皮书,向医院、患方、鉴定机构提出针对性建议,促进医患矛盾缓和。年,该院医疗审判团队被浙江省高院推荐为全国法院系统创建“医院”活动表现突出集体。
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上城法院有这些新想法
近年来,全国多地发生暴力伤医杀医事件。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、推进医患纠纷解决,今年上城法院面向患者及家属制定《医疗纠纷处理指南》,创作《医患调处七字歌》,以宣传册的形式,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患方在就诊及纠纷处理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,医疗纠纷处理的机构和流程、收集证据的合法途径,归纳了医疗纠纷处理“三不能”,指导患方理性评估诉讼预期。《医患调处七字歌》分别以患者、医生、律师、法官等身份,多角色多角度阐释了医患纠纷处理的方式、方法及诉讼技巧,方便理解记忆。
法官提醒,在就医和纠纷处理过程中,患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有:接受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医疗服务,了解自身病情、选择治疗方案,要求查阅、复制病历资料等。同时负有的义务主要是:谨遵医嘱、配合治疗,遵守就医秩序、严禁暴力手段,及时履行医疗服务合同项下义务等。广大患者既要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做好证据收集、保存,也要在维权过程中保持依法理性,远离违法犯罪的红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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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现医患纠纷,可以找这些“老娘舅”
目前,杭州市以及上城区均建立了多层级的医疗纠纷化解机制,出现医患纠纷后,患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位“老娘舅”妥善解决纠纷。
1.医务科/医患关系处理中心
医院均设有医务科、医患关系处理中心等纠纷解决机构,医院进行协商,解决赔偿事宜。
2.调解委员会
杭州市设有医疗调解委员会,上城区也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,患者可医院共同协商、处理纠纷。
3.法院
对于自行协商和调解委员会协商均无法解决矛盾的,患者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处理医疗纠纷。上城法院设有诉讼服务中心、医疗调解办公室,专业的医疗审判团队可为医患双方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;调解协商不成的,民事审判庭法官将通过判决形式为医患双方定分止争。